外籍人士申請台灣永久居留證(APRC)過程分享
筆者在台灣生活有10多年了,畢業後在台就業近期剛好也滿5年(當時是使用僑外生配額評點制方式在台工作),就開始來辦理台灣的外僑永久居留證者(APRC)。從申請永久居留證前的準備,到移民署的服務站申請和取得永久居留證過程,筆者趁現在還有些印象,就記錄下來,給想要申請台灣永久居留權的大家一個參考。
**注意:本文內容僅為筆者個人當時申請台灣永久居留證之過程記錄,因法規日後可能會有所變更,申請所需條件和資料請依據內政部移民署官網資料為準。
筆者是使用外國專業人才的身份進行申請,若與外僑居留證(ARC)相比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好處如下:
不用每三年再跟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及續簽居留證程序,且可以自由換工作。(永久居留證申請成功後,證件上就會直接註明『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字眼)
若有各類普通駕駛執照,可以不用每六年定期更換汽、機車駕照(可在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之7看到),執照有效期可直接到年滿75歲。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雇主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
社會福利;有些政策需要有永久居留證才能受惠,比如之前的普發現金或振興券等等之類的社會福利。
以下筆者整理的申請永久居留證的資源連結:
關於申請和辦理條件。及需準備哪些資料,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的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送件須知。
來自不同國家的國民,申請永久居留證可能會有差異,若不了解相關流程,可使用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的永久居留證(專業人才),選取來自哪個國家/地區,來了解需要哪些流程和準備哪些資料。
查詢各縣市移民署服務站的地址連結。
線上查詢居留證申辦進度連結。
1)申請永久居留證條件的自我評估。
筆者在台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APRC)滿足的身份條件:
在台工作使用外國專業人員僑外生配額評點制,有勞動部的工作核准許可。
合法連續居留五年以上,平均每年居住183天以上。(要在台申請永久居留者,應於居留及居住期間屆滿後,兩年內申請,以筆者來說假設2024/6/1日在台工作滿五年,那就要在2024/6/1~2026/5/31這期間申請永久居留)
最近一年(指申請日前1個月開始往前推算12個月或申請日之前一年度一月至十二月)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基本工資二倍,薪資計算基準以勞動部公告最近一年度基本工資為計算標準,比如筆者在2024年6月申請永久居留,那要參考2023(112)年度最低薪資26,400*2=52,800,並乘以12個月,也就是薪資年收入至少633,600或以上,可直接從去年度的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或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查看薪資所得是否達標(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可在『格式代號』看到標識『50』代號;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可在『格式註記』看到標識『50』代號,就是你當年度薪資所得)。
筆者申請永久居留過去五年每次離台都未超過三個月,故等下準備資料無須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和母國的『本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2)準備好要申請永久居留證的資料。
以剛剛上面的身份資訊,筆者申請永久居留的範例,只須準備以下資料:
外僑永久居留申請書。(網頁請滑倒最下面可看到『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docx格式及pdf格式,擇一你要的格式)
彩色照片一張(同國民身分證規格)。
新、舊護照正本、影本一份,正本驗畢發還(新和舊護照正本請務必要帶到現場,承辦人員還會請你列印出入境查驗章戳)。
外僑居留證正本、影本一份,正本驗畢發還。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筆者使用的方式,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並在財政部網站線上完成申請及列印出來),或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最近五年之台灣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自核發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並非每個派出所能申請,請自行查詢可申請的警察局,可線上申請後,到場付新台幣100元及領件。
工作核准函正本、影本一份,正本驗畢發還。
一個月內之在職證明(跟公司的人資申請)。
申請費用新台幣10,000元,可刷卡或付現;若未獲許可,申請費用將會退還。
3)到服務站申請永久居留證。
準備好以上資料,即可前往當地的移民署服務站辦理永久居留證的申請。
移民署服務站受理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08:00至下午5:00(櫃檯中午受理案件不休息)
4)可線上查詢申辦進度及到場領證。
完成申請後幾天,即可使用臨櫃申請案件查詢系統,來進行查詢居留證申辦進度:
Step 1:連上內政部移民署的臨櫃申請案件查詢系統,如下圖所示按照欄位要求輸入『收件編號』和『申請人生日』即可,就可以點擊『確定』送出查詢。
Step 2:如下圖所示可看到申辦進度,以筆者的此次申辦案件,有看到狀態分別有『審核中』、『製證中』(證件製作中,應該是審核完成,已核准的意思吧)和『已結案』。
以筆者當時從開始到服務站申辦,約過一個月後,就接到可到場領證的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也會收到『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領證通知』)。如下圖可看到筆者已取得永久居留證,可看到證件上會直接註明『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紅色字眼,故無須再跟勞動部申請永久工作證。取得永久居留證後,記得要讓公司人資知道,以處理比如勞退相關的事宜。
5)取得永久居留證後的注意事項。
取得永久居留證(APRC)後的注意事項:
在台居留地址變更或是護照號碼變更,需到當地移民署服務站進行資料更新。
若要暫時離開台灣超過183天,建議進行出國報備,可在移民署網站的外僑永久居留證出國報備進行線上申請,下面文字擷取移民署網站:
永久居留期間,最近五年平均每年居住未達一百八十三日者,將撤銷或廢止永久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永久居留證。但依攬才專法第十九條規定或經移民署同意者,不在此限(有關「年」之計算,自外僑永久居留證核發後翌年起之一月一日開始計算);另經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款註銷外僑永久居留證,仍具有居留資格者,得於註銷之日起算三十日內申請居留。